应急电源与消防电源、备用负荷与消防负荷之间的关系你知道吗?
来源:产品展示 发布时间:2023-12-12 14:38:52源(应急供电系统)和消防电源有什么关联?备用负荷与消防负荷又是如何关系?这在电气设计中的第一步【负荷分级】就要面对。
对于上述两个问题,其实就是出自于《供配电系统模块设计规范》GB50052-2009 的两个强制性条文:
应急电源,又称为安全设施电源,是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是指在事故和紧急状况下,为保证安全,为很重要负荷单独供电的电源,其可靠性要求其实更高。
同时,规范中第 3.0.4 条也指出了应急电源的种类,可以是柴油发电机、UPS、EPS 等电源设备,由它们完成应急情况下的电力跟进投入,并结合实际工程中对断电时间的要求做选择。
可见,应急电源只与负荷的重要性有关系。当然消防负荷也很重要,但与消防并无直接关联,所以是一级负荷中的很重要负荷需要设置应急电源,见本规范第 3.0.3 条:
此外,若无法达到真正的双重电源,则一级负荷也需要采用我们大家常常提到的“应急电源”。实际上这里提及的“应急电源”在规范中,更严谨的定义应该是“备用电源”。
而对于严谨意义上的应急电源来说,如其他负荷不是很重要负荷,则不可接入应急供电系统,这里也自然包括不是很重要负荷的消防负荷。
● 备用电源与应急电源的区别:在于是不是影响安全。不影响人员生命、家畜-生命的安全系统的后备电源,被称为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是指负荷双回路供电时,一主一备,互为投切的备用,在一路停电、检修时,另一路可承担全部负荷。
除了典型的双电源互投,另外生活中像是电脑的小UPS 电源、手机的充电宝等,也属于备用电源层次,这些负荷本身的供电负荷性质还是普通的电源,重要性不高,也不可接入应急电源系统。
举个极端的例子,按《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对消防负荷的分级来看,仍有被定义为三级消防负荷的情况,如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 25L/s 的多层建筑物项目中消防泵负荷。
它也会影响到人生安全,但设计中并未给其专门配置应急电源,终其原因还是在于此类消防负荷停电后所造成的危害较小。
消防用电的可靠性是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可靠运行的基本保证。本条依据建筑扑救难度和建筑的功能及其重要性以及建筑发生火灾后可能的危害与损失、消防设施的用电情况,确定建筑中的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
按《供配电系统模块设计规范》要求,应急电源是专为一级负荷中的很重要负荷所配置的,且不允许将备用电源的负荷(一级、二级负荷)接入其中。
而“火规”中也并未提高各类建筑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所以,消防负荷并不一定要接入应急电源。当然,它可以接入作为自备电源的柴油发电机,这并不矛盾。
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 2019和《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9 的意见来总结如下:
1.150m及以上的超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负荷应为一级负荷中的很重要负荷;
3.具体可参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9 第 2.7.1 条 【附录】民用建筑用户负荷分级、用电设备负荷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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