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库房里不合法炼铅六人获刑并承当生态修正费用
来源:www.hth.com 发布时间:2024-01-25 05:45:45经湖北省随县检察院对一起不合法炼铅对环境形成污染案提起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近来,法院以污染自然环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等6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九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各并处不等罚金,且一起承当生态修正费用67万余元。
2020年,郭某结识了有炼铅门道的高某和沈某,便萌生了使用废旧电瓶炼铅的主意。这以后,郭某了解到周某有一处可拿来做炼铅厂房的粮食库房,便屡次煽动周某用粮食库房炼铅。2021年4月,周某与郭某等3人达成协议,约定在周某的粮食库房使用废旧电瓶炼铅,由郭某等3人出资装置设备,占一半股份,周某出场所和周转资金,占一半股份。尔后,郭某等3人一起出资购买了两套炼铅锅炉,郭某安排工人在厂区建筑工棚等辅佐设备,一起还邀请了苏某作为技术员到炼铅点辅导出产,并按每月1.5万元付出其劳动报酬。
2021年7月15日,该项目在未办理任何答应手续的情况下开端出产,合计拆解废旧电池77吨。同年7月19日,派出所民警现场抄获并扣押铅锭16块,铅灰16吨,铅酸电池和被拆解后的铅酸蓄电池外壳、铅酸蓄电池极板111吨。
经判定组织检测,涉案场所含铅值等数值严峻超支。经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确定,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发生的废铅板、铅灰、被拆解后感染酸液的电池壳归于危险废物。不合法炼铅行为导致周边地表层、深层土壤、地表水遭到严峻污染,损害当地流域生态安全,对当地大众健康日子形成要挟。
对此,随县检察院在批捕阶段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电瓶来历、购买炼铅锅炉的资金流向等做补充侦查,完善依据链。一起,为避免生态损害扩展,该院活跃与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沟通交流,商定由该局托付第三方公司出具涉案场所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经测算,生态修正费用合计67万余元。
2021年11月,随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于同日在正义网实行公告程序。公告到期后,无相关适格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经承办检察官耐性释法说理,周某等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审阅查看申述阶段自愿交纳了生态修正费用。
2022年5月,随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周某等6人使用废旧铅酸电瓶从事不合法炼铅职业,严峻对环境形成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承当公益损害职责。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由被告人承当不合法炼铅场所无害化处理费用的公益诉讼请求予以支撑,作出上述判定。
公益损害:不合法炼铅行为导致周边地表层、深层土壤、地表水遭到严峻污染,损害当地流域生态安全,对当地大众健康日子形成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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