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充电设施日益完善 充电位被“霸占”成新难题
来源:www.hth.com 发布时间:2024-03-25 14:14:23去年7月1日,新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内。《办法》实施一年,市区电瓶车室外集中充电设施完善得怎么样?
记者在蓬江区怡康华庭小区南门看到,这里的电动车共享充电区域是在原先摩托车停放车位基础上改建而成的,有需要的居民,只要把电动车停在这里,用手机扫码就可以充电了。
市民庄先生认为,电动车电池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在小区楼下充电,既方便,也安全。
市民黄女士表示,拿上楼或者在家里充电,都是不安全的。“我觉得在充电棚(充电)还可以的,有啥状况都能看得见,较为方便。”
有市民表示,以前小区没有充电区域,只好把电动车拿回家里,确实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公共充电棚能解决这个难题。不过,如今面临新的问题:充电位置常常被占用,让有充电需求的车主无法充电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有些人不充电也停在那里,然后我们要充电的没地方充,也没有人管。”市民孟小姐反映说。
另外,从7月1日起,还有两项关于电瓶车的新“国家标准”开始实施,一个是“头盔新国标”增加了电瓶车乘员(包括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标准等;另一个是电瓶车充电器“新国标”统一了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充电器输出插头的形式,避免电池和充电器插头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