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在线年第五批安全出产领域典型事例的通报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23:23:42安全出产是事关员工生命、企业生计和社会安稳的重大问题,为推进全区安全出产治本攻坚三年举动深入展开,始终保持对安全出产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子教育引导广阔出产经营单位执行主体职责,有用保护安全出产法令和法规的威望,全面营建安全出产尊法、学法、遵法、用法的稠密气氛,根据《浙江省应急办理体系提高行政法律质量实施方案》(浙应急法律〔2024〕27号)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第五批安全出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事例通报如下:
1.台州市乙豪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运用危险物品未采纳牢靠的安全办法行政处罚案
2024年5月30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办理局对台州市乙豪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展开安全出产法律查看,发现该公司喷漆车间运用非防爆的照明灯和插座,该公司运用危险物品未采纳牢靠的安全办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则,2024年8月6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办理局决议对台州市乙豪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台州市黄岩万顺石墨有限公司未按规则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出产教育训练行政处罚案
2024年7月4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办理局对台州市黄岩万顺石墨有限公司展开安全出产法律查看,发现该公司未对钱某进行安全出产教育训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则,2024年8月1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办理局决议对台州市黄岩万顺石墨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台州市黄岩仲益模具厂未按规则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出产教育训练行政处罚案
2024年7月26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办理局对台州市黄岩仲益模具厂展开安全出产法律查看,发现该厂未按规则对从业人员张某某进行安全出产教育训练,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则,2024年8月20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办理局决议对台州市黄岩仲益模具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3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办理局对台州市黄岩万亨塑业有限公司展开安全出产法律查看,发现该企业存在占用出产经营场所安全出口的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则,2024年7月9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办理局决议对台州市黄岩万亨塑业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负责人卢某作出处罚款人民币3千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办理局对台州市黄岩德钱模具加工厂展开安全出产法律查看,发现该厂出产车间安全出口未装置应急灯、安全出口分散指示灯。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则,2024年7月22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办理局决议对台州市黄岩德钱模具加工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28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办理局对台州市黄岩桔乡塑料厂展开安全出产法律查看,发现2024年5月7日第三方组织查看指出的危险(车间灭火器未及时点检保护),法律人员查看时仍未整改到位,未采纳必定的办法消除事故危险。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则,2024年8月5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办理局对台州市黄岩桔乡塑料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